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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学者:翻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王郁琦使命

2012年10月09日 11:2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台湾《旺报》9日发表台湾铭传大学教授杨开煌的署名文章说,马英九最近这一波的人事异动并没有获得太多的掌声,特别是“陆委会主委”王郁琦,初在“立法院”的表现,更引来许多冷嘲热讽。毕竟马已当了4年的台湾领导人,不可能完全对镜子找人,其中的关键应在于马在他的第二任在两岸关系上想做什么,能为台湾的和平发展做什么,才能有历史定位,显然经过选举的炒作之后,只能将目光转回台湾,大幅翻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便成为马英九第二任初期两岸关系的主要工作,也成为王郁琦的使命。

  文章摘录如下:

  当前台湾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公布于1992年7月31日,至今历经15次修正,然而由于两岸关系并没有出现根本性的变化,所以所有的修正也多半是技术性、抓漏式的修改;这一点马英九是当年主其事者之一,因此,对目前的问题也特别清楚。当年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立法”的逻辑上是以反共意识形态为立场,以保护台湾地区人民为“立法”的主体,以行政裁量为主保持执行的弹性。现在已无法处理当今已和平崛起的中国大陆及人民。而且该法是以保护台湾地区人民为目的,但是以歧视大陆地区人民为前提,则既不符合普世价值,更不符合当前的两岸交流趋势。尤其该法是以行政裁量为主要手段,其变动性和随意性比较大,两岸关系自然就深受台湾执政的个人或政党所影响,其结果就必然导致两岸关系的人治变化,也不符合目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追求。

  假如说原来的法律是不符合当前两岸关系的发展,则保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台湾的安全发展不受影响的途径之一,便是依法而治。而且未来修法的方向,就应该是开放的,公平的和前瞻的。

  假如《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翻修事关马英九的“历史定位”,而修法又是以“一国两区”为立法精神,则在“修法”的技巧上若没有法律学的背景,一定很难胜任,所以以专长的角度看,新任“陆委会主委”必须是有法律学背景的人,应该是很清楚的。

  那么谁适合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翻修必然是一场艰难的政治竞争,估计在野党是不可能合作的,所幸中国国民党在“立法院”为多数,因此国民党的“立委”全力支持,“修法案”应可通过,然而从“修法”到“审法”,工作繁杂,当届的“陆委会”的“主委”就必须代表马英九承担大部分的解说和说服的工作,在与党籍“立委”沟通、说服时,如果没有“上方宝剑”,“立法”效率旷日废时,因此王郁琦的法律背景以及常年追随的经历,自然就成为不二人选。

  对新任的“陆委会主委”,不必从两岸关系作什么改变,而应该是从翻修和完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角度去期待。所以在“陆委会”搭配的团队上,必须有新的考虑,才足以因应变局。(台湾铭传大学公共事务学系教授 杨开煌 )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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