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男子假艺术之名诱骗少女拍裸照 已被逮捕

2012年10月15日 09: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桃园县男子游永兴架设摄影同好网站吸引人加入会员后,再以高额金钱引诱少女当女模拍裸照。刑事局接获检举,逮捕游嫌并扩大追查背后是否涉及性交易。

  警方提醒网络打工陷阱多,绝不要相信所谓“签订保密合约,照片不会外流或有留下会员年籍资料”等话语,以免不雅照流出,造成终生遗憾。拍摄未成年者裸露照片就犯法,提醒摄影爱好者不要以身试法。

  警方指出,桃园县男子游某(44岁)8年前委托友人架设摄影同好网站,透过网络号召同好加入会员。游嫌以每次收取700到3500元(新台币,下同)不等的报名费,不定期举办女模比基尼外拍、性感内衣棚拍等活动,从中牟利。

  游嫌以时薪1000到5000元的价格,在网络上引诱少女加入摄影模特儿行列。当少女历经数次外拍卸下心防后,游嫌就游说少女尝试泳装或性感内衣等大尺度拍摄。游嫌一步步对少女洗脑,最后以艺术创作为名,以8000到10000元价的格,游说少女拍猥亵照片。

  刑事局日前接获检举调查,上周在检察官指挥下搜索游嫌住处,查扣计算机主机、硬盘、账册及保密合约书等证物。警方目前确定1名未成年少女被说服拍摄的照片,除将游嫌依违反“儿少法”移送地检署侦办外,扩大追查是否有其它少女受害及背后是否有性交易。

【编辑:王义铭】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