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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医师避纠纷多转科室 政客吁非故意致死免刑责

2012年10月22日 10: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机构即将审议医疗法令等修正草案,民进党籍“立委”刘建国说,盼让医疗责任合理化。

  医疗纠纷层出不穷,根据统计,台北市卫生局2011年度受理598件医疗纠纷案,其中6成2是医疗争议案件。台湾法务部门统计,医疗纠纷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一审被判有罪比例达25%,其中刑期最高为有期徒刑3年,平均为有期徒刑7个月。

  民进党籍“召委”刘建国说,外科、内科、妇产科、急诊医疗科及儿科是最容易遇到医疗纠纷案件的科别。民众遇到医疗纠纷,长期以来习惯利用“以刑逼民”,先打刑事官司,以利后续的民事赔偿诉讼,却因此造成医师大量转往医疗美容相关科别,反有害民众就医权利。

  刘建国说,为创造“医病双赢”,立法机构朝野分别提出修正草案,多数将医师的医疗刑事责任限缩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严重违反注意义务”,刑责也多限缩在5年以下。国民党籍“立委”蔡正元则主张,医师以救人为职责,只要是非故意致人于死、伤,都应免除刑法罪责。

【编辑: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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