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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两类军公教人员可领年终慰问金 照顾弱势

2012年10月23日 16: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当局:两类军公教人员可领年终慰问金照顾弱势
    陈冲23日说,未来领月退休俸新台币2万元以下,及因演训作战受伤或死亡的退休军公教人员或遗属,才可领年终慰问金。 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中新网10月2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陈冲今天说,未来领月退休俸新台币2万元以下,及因演训作战受伤或死亡的退休军公教人员或遗属,才可领年终慰问金。

  陈冲在台湾“立法院”答询时表示,参酌台湾财政状况与大家建议,与“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相关部门商量后,今年订定军公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慰问金)发给注意事项时,本于照顾弱势原则,有两类人员可领。第一类月退休俸2万元以下人员与遗属,另一类因作战或演训受伤或死亡残废人员与遗属才可领。

  同时,他也表示,“行政院”已针对年终慰问金沿革进行彻底了解,的确有些早期军公教人员在物质最艰困时退休,请领退休俸可能很低,职位也很低,目前年纪很大,这部分的弱势必须照顾。

  陈冲说,“行政院”会本于照顾弱势这个原则,在适当时机向社会大众报告年终慰问金的处理方式。

  对于是否删除或缩减慰问金,陈冲指出,没有删除或缩减的问题,每年年底都要订定注意事项,今年会请“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依此原则来订定。

【编辑: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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