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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支持商签两岸文物交流协议

2012年11月16日 1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 郑巧)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16日指出,支持商签两岸文物交流协议,希望双方继续共同努力,为两岸文物交流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创造更大的合作空间,推动两岸文物交流实现制度化、机制化,为传承、弘扬中华文化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杨毅介绍了近年来两岸文物交流的有关情况。他表示,近年来,在两岸文博界的共同努力下,两岸文物交流蓬勃开展,在两岸文物展览、专业人员往来、学术交流、举办专题活动,以及文物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比如说,两岸故宫已实现了院长互访和多项合作;《富春山居图》也已在台湾合璧展出;两岸合作殷商考古研究,填补了半个世纪的学术空白。再比如说,两岸共同举办的“海峡两岸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也为两岸专业人员交流搭建了很好的平台等。

  杨毅指出,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一些具体原因,两岸的文物展览目前还没有完全实现双向交流等,还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

  有记者问,台湾政治大学国关中心研究员刘复国日前提出一个构想,认为两岸对于南海问题的合作比较适合由两会的架构来思考,可先谈联合执法,将南海议题纳入两会协商,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看法?

  杨毅回答,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是两岸同胞的共同责任。国台办欢迎两岸各界人士就两岸南海合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也乐见两岸有关民间机构和企业就此展开探讨。

  谈到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问题,杨毅表示,台湾对于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的人数问题,大陆方面没有特别的意见,台湾方面可以根据自身的接待能力、接待条件来提出方案。当然我们希望,也愿意进一步扩大两岸航班的数量、航点,能够方便两岸民众的往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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