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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疑犯暴毙港囚室 三惩教员判囚获准上诉

2012年12月04日 23: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香港12月4日电(记者 贾思玉)台湾诈骗案疑犯陈竹男3年前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暴毙,遗体有逾百处伤痕,但未能找到明确死因。涉案的三名香港惩教署人员,早前被裁定严重伤人罪名成立,各判监16个月。三人不服提出上诉,4日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

  三名被告为一级惩教助理梁盛志、惩教主任苏嘉玮及高级惩教主任邓旭波。目前每人获以现金5万港元担保外出,等候上诉庭排期处理案件。

  三人今年9月被裁定严重伤害他人身体罪名成立。法官认为三人过度使用武力,但“不是完全邪恶的人”,最终各判监16个月。

  香港惩教署发言人回覆记者查询指,欢迎法庭批准三名涉案职员保释外出等候上诉的决定。由于案件仍在上诉阶段,署方不宜就事件作进一步评论。而有关惩教人员已于今年2月29日被停职。

  发言人称,如果有关职员要求部门提供协助,署方会按既定程序作出适当安排。

  香港死因庭早前经过31天研训,听取多名专家证人作供及参考医疗报告后,陪审团一致裁定陈竹男“死因不明”。

  33岁的死者陈竹男,2009年8月14日因涉嫌电话行骗被捕,收押于荔枝角羁留所。两天后即16日上午,死者在单人囚室内昏迷,送院后不治。法医验尸时发现死者身上有117处瘀伤。事前陈竹男曾在羁留所行为失常,三名惩教员合力将其制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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