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砍杀情敌42刀致当场身亡 台“吃醋”男子判无期

2012年12月07日 09: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20岁的陈姓男子涉嫌持刀伙同友人砍杀邵男,导致他身中42刀当场身亡。新北市板桥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陈男无期徒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板桥地方法院6日公布的判决书指出,陈男先前听闻16岁的女友宣称遭邵男性侵,遂去电质问邵男,两人在电话中发生口角,萌生嫌隙。

  未料,陈男于今年1月20日凌晨,得知女友竟和邵男在新北市中和区某汽车旅馆内欢唱,他遂要求女友唱完歌后,将邵带到附近的便利商店。

  法院表示,陈男伙同友人一同前往超商埋伏,见邵男出现,一群人立刻冲向邵男,打开车门喊“你就是冰块喔!”随后持尖刀沿路追杀邵男,邵男沿路逃到某工地前,遭骑乘摩托车的许男和廖男追上,两人下车持安全帽将邵打到不支倒地。

  法院指出,陈见状边骂三字经边砍杀邵男,邵身中42刀当场身亡。陈男、许男和廖男随即逃往范男住处躲藏,陈经友人规劝后,出面警方自首。

  法院审理后,依普通杀人罪,判陈男无期徒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廖男和许男则分别判处14年和15年徒刑,剥夺公民权利7年和8年,全案可上诉。

【编辑:郭思远】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