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壹传媒交易细节正式公布 附加多项先决条件

2012年12月13日 14: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湾壹传媒交易细节公布。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香港壹传媒昨(12日)正式公告出售台湾平面与电视业务签约内容,总价如先前所议175亿元(新台币,下同),公告内容也指出,平面媒体的交易,不受壹电视交易成败影响,可独自完成交易。

  壹传媒表示,完成交易后,部分所得拟返还股东作为股利,分阶段发放,剩余则保留作为营运资金,同时将结束11月28日以来停牌状态,将在今天(13日)恢复交易。

  壹传媒与买家签订的台湾壹传媒出售合约内容,包括售价、买方出资比率及附带条件等,与先前披露相近,其中《苹果日报》《爽报》及《壹周刊》等平面媒体售价160亿元,出资比率为台湾台塑集团总裁王文渊34%、蔡绍中32%、辜仲谅20%、李世聪14%;而壹电视售价15亿元台币,出资比率为王文渊34%、勇信开发李建成32%、辜仲谅20%、李世聪14%。

  不过,壹传媒强调,壹电视买卖须待平面业务交易所有先决条件达成后才成交,但平面媒体交易,不受壹电视交易成败影响,可独自完成交易,同时交易取决于多项先决条件及各方是否行使终止权,因此未必一定可以完成。

  壹传媒也指出,交易多项先决条件,包括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通讯传播委员会”及“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必须无条件批准,同时不受相关法令、当局或法院命令禁止或限制等,否则双方均无义务完成交易。

  此外,依先前协议,交易完成后3年内,壹传媒、黎智英及其亲属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台湾地区从事类似业务或进行挖角的竞争行为。

【编辑:王栋】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