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男子校园持刀性侵女子扔1000元离去 被判10年

2012年12月13日 16: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姓男子涉嫌于某大学活动中心,持刀挟持性侵女子。高雄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徒刑10年,并赔偿75万元(新台币,下同),全案可上诉。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13日)公布判决书指出,陈男于今年3月间,见被害人独自在学生活动中心超市前,持刀挟持被害人到一楼男厕内猥亵。

  判决书表示,陈男再强拉被害人到活动中心地下室性侵,被害人一度趁隙爬上通往活动中心一楼楼梯,想要脱逃,被陈男压制及划伤右大拇指。

  判决书表示,陈男性侵后,给予被害人1000元离去,全案经警方据报移送侦办。

【编辑:郭思远】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