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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所涉所有案件合并刑期最多只判20年

2012年12月21日 08: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插图: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  

  中新网12月21日电 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20日因元大并复华案判刑10年确定,他已因龙潭等案被裁定合并执行刑18年半,依据相关旧法规定,扁夫妇刑期最高可判20年。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最高法院”20日切割判决二次金改案,其中元大并复华案确定,陈水扁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元,禠夺公权8年。扁妻吴淑珍则因非公务员而减刑,判处8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8000万元新台币,褫夺公权7年。

  陈水扁因龙潭购地、台北101前董事长陈敏薰买官等案判决定谳,在2010年入狱服刑。台湾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合并执行刑18年半,并科罚金1.56亿元新台币。

  法界人士表示,“刑法”在2005年公布“刑法51条”修正案后,才将合并执行刑提高为30年。但陈水扁目前审理中案件被控犯罪时间大多在修法前,宣告多数有期徒刑案件,合并执行后,最长就是执行20年。

  法界人士指出,只要陈水扁所涉所有案件,不论判决刑度轻重,除非被改判无期徒刑,合并结果执行上限就是20年。

  法界人士表示,由于陈水扁2008年起侦审期间遭羁押700多天,未来若判刑20年定谳计算,由于羁押期间可以折抵刑期,若扁在监期间表现良好,预计2018年可报请假释。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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