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涉贪消防官员称遭押生不如死 辩称案情不实
前“消防署长”黄季敏(右)涉贪案27日移审台北地方法院,院方裁定收押禁见后,与富少性侵偷拍案的李宗瑞(左)一起押回北所。 图片来源:台湾“今日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8日电 台北地检署侦办消防部门前主管黄季敏涉贪案,27日召开羁押庭,讨论黄季敏是否有再押的理由。黄季敏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在羁押庭庭讯时说,遭收押禁见后,部分公务员外泄不实案情,导致他名誉零分,生不如死。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黄季敏因涉嫌贪污、收贿,在担任“消防署长”期间,涉嫌从中收取回扣1924万新台币,还查出藏有大批黄金、插股补习班等。检警调查时黄季敏还“金屋藏娇”,他的前部属、“行政院主计总处主任秘书”许碧兰就是他的“小三”。2人不但有偷情密语,还在屋内搜到情趣用品,许女才坦承两人有一段情。
另外,黄季敏还说,自从8月遭收押禁见后,部分公务员对外泄漏不实案情,造成媒体审判,导致他人格和名誉都零分,“现在是生不如死”。他还强调,他会当消防员,为的就是救人救灾做功德,要逃亡早就逃了,他在境外只在新加坡投资黄金,其他如大陆、香港、日本等地都从未开户,外界指控是子虚乌有。
检方侦办黄季敏等人涉嫌在办理“消防署”2002年到2006年度采购防灾救难器材收受贿赂,认定黄季敏收受新台币1924万元,25日依贪污等罪嫌起诉,求处无期徒刑,痛斥黄季敏涉嫌偷走救命钱。
在庭讯时,黄季敏一再重申,自己只负责推动政策,投标案内容、细节等执行面,都说是由下属承办。台北地方法院院方裁定黄季敏收押禁见后,他被与富少性侵偷拍案的李宗瑞铐在一起押回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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