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曾勇夫:若特赦死刑犯会收马英九办公室通知

2013年01月09日 14: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法务部门负责人曾勇夫今天(9日)说,死刑犯如果请求特赦,且马英九决定特赦,马英九办公室会以正式公文很快让法务部门知道。

  台当局“立法院”今天上午邀曾勇夫报告,民进党籍“立委”段宜康、尤美女等人质询时指出,明定受死刑宣告者有请求特赦或减刑之权,2012年12月遭执行枪决的死刑犯,曾于2010年向马英九办公室请求特赦,但都不知道是否准许特赦,就被枪决。

  台“法务部”表示,“赦免法”并无规定驳回特赦的相关程序;尤美女等人提案,希望“行政院”研议修正“赦免法”。最后“立法院”通过提案,希望“法务部”在1年内提出修法或项目报告。

  曾勇夫会后受访时说,死刑犯如果请求特赦,是直接跟马英九办公室提出,马英九如果有要特赦,一定很快地通知“法务部”作业,实际上都没有,从2010年到现在这么久了,也都没有通知,当然“法务部”就依法执行。

  媒体询问,在审查死刑过程中,会主动向马英九办公室询问有无相关特赦请求案吗?曾勇夫表示,没有,既然马英九对申请特赦者没有必要回应,所以“法务部”如果询问马英九办公室,好像多一个动作;如果有特赦案,马英九办公室会用正式公文很快让“法务部”知道。

  曾勇夫说,审查死刑时,“法务部”每个面向都会思考,都会注意。

【编辑:郭思远】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