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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连选党主席?台民意代表:法院会担责吗?

2013年01月21日 10: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马英九连选党主席?台民意代表:法院会担责吗?
马英九 (图:资料照)

  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国民党“立委”蔡正元今(21)日在社交网站上再度称,党主席马英九不应试图再次竞选连任党主席,称这样是违法的,法院会为马英九担这个责任吗?

  蔡正元批评,国民党以“人民团体法第49条”作为解释,但是国民党的“章程”17条硬性规定“主席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他质疑,国民党想依“自律原则”,或依“内政部长”李鸿源的“自作主张原则”,对连选连任作出完全歧异而唐突的解释,“实在风险太大了!”

  他质疑,马英九首任主席任期从2005到09年,但2007年因特别费案辞职,由吴伯雄补完任期,而在2009年再当选时,已算连任一次,且竹南镇长康世儒也因同样情形被判当选无效,因此他认为马英九依法不可再竞选党主席。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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