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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廉能当局 台湾法务部门负责人提“四不”

2013年02月16日 15: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法务部门负责人曾勇夫今天说,“法务部”的积极作为,目的是为让民众认识公务员不愿贪、不必贪、不能贪和不敢贪的廉洁理念。

  曾勇夫今天参加由洪钧培文教基金会在台北中山纪念堂举办的“法治廉政”公益讲座。

  讲座由前“法务部长”廖正豪引言后,曾勇夫在演讲中提出“建立廉能政府”、“建构现代法制”和“严正执行法律”三项主轴,透过宣导、执行和矫正等方式,建构廉能当局。

  曾勇夫提到,“法务部”除从企业、学校、社区和民众等各方面长期深入耕耘,唤起全民反贪意识外,更积极查办贪渎案件,提升定罪成效,力求贪污犯罪“防得住、抓得到、判得下”。

  曾勇夫说,“廉政署”办理肃贪案件,在立案开始就由检察官指挥办案,完整掌握证据保全,并经由政风人员协助,降低涉案公务员藏匿或湮灭证据的可能性,让证据的掌握可以更为齐全,提升定罪率。

  另外,他说“正人先正己”,“法务部”也推动检察官评鉴汰芜存菁,至今已有多名检察官送评鉴,确实达到奖优汰劣。

  在矫正措施方面,曾勇夫提到,“法务部”矫正署除引进外部学者专家参与矫正机关业务评鉴运作外,并延聘志愿服务人力,积极规划运用社会资源,提升矫正教化成效。

  曾勇夫说,“法务部”的积极作为,目的是为了让民众认识公务人员的“四不”主张,也就是“不愿贪”、“不必贪”、“不能贪”和“不敢贪”的廉洁理念。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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