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台办就曾培炎赴台访问等问题答记者问(实录)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2月27日 11: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27日电 国台办27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范丽青就曾培炎赴台访问、两岸互设办事机构、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等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会文字实录如下: 

  范丽青: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2月24日至27日,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率台湾各界人士访问团来北京参访。访问团成员来自台湾社会各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是在两岸关系继往开来的形势下,一次很重要的两岸交流活动和两岸高层互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这次交流形成的共识,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范丽青:首先,都充分肯定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取得的成就。认为两岸双方和两岸同胞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维护了台海地区和平,增进了两岸同胞福祉,符合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一条正确的道路,两岸同胞应当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范丽青:第二,都认为两岸关系将会继续向前迈进,前景十分广阔。大陆方面郑重表明了我们将保持对台工作大政方针的延续性和与时俱进,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将会继续得到贯彻执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我们有充分信心继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有充分信心克服各种困难开辟两岸关系新前景,有充分信心同台湾同胞携手迎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将再接再厉,务实进取,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不断取得新的成就,造福两岸同胞。连主席和访问团成员也都表示,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台湾的主流民意,大家对两岸关系未来都抱有高度期待,同时也深具信心。

  范丽青:第三,就一中框架形成了更多的共识和更清晰的认知。连主席表示,两岸各自的法律、体制都实施一个中国原则,台湾固然是中国的一部分,大陆也是中国的一部分,从而形成“一中架构”下的两岸关系,而不是国与国的关系。“九二共识”由此产生,这是双方政治互信的基础,必须加以维护。双方应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基础上“求一中架构之同,存一中内涵之异”。我们赞同这些看法,认为这对于促进两岸双方巩固和深化政治互信具有十分重要和积极的意义。

  范丽青:第四,两岸应当持续扩大深化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交流合作,使两岸民众更多享有和平发展成果。应当为密切两岸交往提供更多便利和更完善的制度性保障,鼓励更多两岸民众参与到交流合作中来。同时,也有必要为今后解决两岸关系中的难题努力创造条件。可以从民间先行,由两岸智库就政治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逐步累积共识。

  范丽青:第五,台湾和大陆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都是受中华文化熏陶的中国人。两岸同胞血脉相连的纽带不容切割破坏。两岸同胞应当发挥中华民族整体智慧,互利融合,携手发展,振兴中华,共同来圆“中国梦”,共同开创我们民族辉煌的新时代。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应该成为两岸关系的主旋律,成为两岸中华儿女的共同使命。

  范丽青:下面我愿意回答各位的问题。

  新华社记者:谢谢发言人,有两个问题想请问:第一,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国务院原副总理曾培炎先生将于近日率团赴台访问,想请发言人介绍相关的情况。第二,有报道说,近日台旅会和海旅会会举行今年的第一次业务磋商,磋商的议题可能会涉及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的进一步扩大,不知道发言人是否了解有关的情况?谢谢。

  范丽青:您的第一个问题,在2012年9月举行的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上,曾培炎先生被两岸企业家推举担任紫金山峰会理事会的理事长。今天曾培炎理事长将会应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的邀请赴台,进行为期5天的访问。此行曾理事长将与台湾方面的有关人士从长远战略角度,就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开展高层对话,并就如何办好紫金山峰会、建立峰会长效机制,鼓励更多的两岸企业家参与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来等事宜交换意见,还将与台湾工商团体负责人、企业家交流,实地了解台湾经济发展的情况。

  范丽青:您的第二个问题,从昨天(2月26日)开始,这两天海旅会和台旅会正在进行2013年度的第一次例行工作磋商,这样的磋商原则上是每季度举办一次。这次磋商主要就提升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团队游品质,以及两岸合作加强旅游安全保障等议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至于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的试点城市是否会扩大,这个问题大家都很关心,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今年肯定是要增加的,但是此事需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具体安排由海旅会和台旅会协商确定。谢谢。

【编辑:郭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