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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请产假 台湾诊所雇主逼付代班费被罚10万

2013年03月07日 15: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7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新北市一名中医诊所女助理,去年9月因怀孕告知诊所有请产假的需求,院长夫人却表示,产假期间的职务代理人薪水须由女助理支付、要签切结书保证“产后立即复职”,还呛:“产假后无法上班干脆离职!”女助理1个月后更遭解雇,气得提出申诉,新北市就业歧视委员会认定诊所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昨(6日)开罚10万元(新台币,下同)。

  前年7月,钟姓女子(31岁)到新庄区一家中医诊所担任助理,月薪2.3万元,负责为病患挂号及煎药等工作,去年9月发现怀孕,立即向院长告知有请产假及育婴假的需求,盼院方协请同事调换排班。

  呛“育婴假不可能”

  不料院长夫人却表示,请产假须找人代班,并要求她自付每天400元、共2个月的代班薪水,并以通讯软件LINE告知:“因她帮你代班,钱当然是归她。”

  院方事后更要求钟女签下切结书保证“产后立即复职”,还威胁:“育婴假是不可能的,如果产假后没办法做,干脆离职!”隔月26日,诊所竟以钟女长期态度不佳、威胁同事窜改班表等理由将其解雇,钟女气得向新北市就业歧视委员会提出申诉。

  产假时工资应照给

  就歧会深入调查,诊所虽辩称产假等事由仍可协商,但却要求钟女自付产假期间的职务代理人薪资、甚至要求签下产后立即复职的不合理切结书,及呛:“若要育婴留职停薪,干脆选择离职!”等语,认定该中医诊所有歧视怀孕劳工事实,昨依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开罚10万元。

  新北市劳工局长谢政达指出,为维持产妇生活,雇主于员工生产时应给予产假、工资照给,不得要求劳工怀孕后即须离职或留职停薪,也不得以此解雇劳工。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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