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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诈骗集团利用女色强盗他人财物 被判刑定谳

2013年03月08日 16: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 宋姓男子与胞妹等人对男子仙人跳(利用女色骗财的圈套)。台湾“最高法院”今天(8日)维持更二审认定,依结伙强盗等罪判5名被告3年10月至13年6月不等徒刑定谳。

  根据判决书指出,41岁的宋姓男子与胞妹(通缉中)等人于2004年间,先后约出3名男子,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后,胁迫对方付钱得逞。

  另外,宋男还因胞妹的未婚夫迟未迎娶,以断手筋、脚筋等恶言,恫吓他签下20张本票。

  台湾“最高法院”维持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认定,认为被告等人均值青壮之年,竟贪图私欲,破坏社会秩序及他人财产安全,手法恶劣,依结伙强盗罪等罪,判处5名被告3年10月至13年6月不等徒刑定谳。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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