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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医院纵火致13死被判死刑

2013年03月14日 17: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香港3月14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男子林基雄去年在医院犯下纵火案,造成13死60伤。台南地方法院14日判处其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综合台湾“中央社”、今日新闻网14日报道,该纵火案是台湾医疗史上最惨重的悲剧。林基雄是台湾“卫生署”新营医院北门分院2楼护理之家的院民,长期因直肠恶性肿瘤合并膀胱转移、胆囊结石等病所苦,去年10月23日凌晨多次拉肚子,心情不佳,走出护理之家病房,以打火机点燃卫生纸,丢进2楼妇产科护理站柜台下。

  林基雄接着到妇产科西南侧堆积物品产房内,以打火机点燃上衣及被单,丢进放有衣物的易燃物品中后,从急诊室旁离开医院。

  林基雄犯案后一度失去联系,后被警方找到,坦承纵火,当天深夜被法院裁定收押。台南检方去年12月24日侦结全案后,依杀人、放火烧毁建筑物等罪嫌提起公诉。

  报道称,台南地方法院认为林基雄无法和被害人家属和解,也未表达歉意或赔偿,更令被害人家属身心巨痛。林基雄虽在侦查中供称“我只想死一死,我很后悔,我和那些人没有冤仇”,但这只是为求减轻刑责的虚情。

  台南地院表示,林基雄仅因个人情绪不佳就放火杀人,手段冷酷凶残,泯灭人性,非使其永久与世隔绝,无法实现正义及维护社会秩序。全案可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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