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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采取第二波对菲制裁措施

2013年05月15日 20: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台北5月15日电 (记者 路梅 刘舒凌)台湾行政当局负责人江宜桦15日18时在台北举行记者会,宣布立即启动对菲律宾的第二波制裁措施。

  第二波制裁措施包含“发布菲律宾旅游警示灯号为‘红色’,不鼓励赴菲律宾旅游或洽公”、“停止菲方经济交流、推广和招商活动”、“军方及海巡部门在南方海域办理联合海上演习”等8项。

  江宜桦指出,菲律宾总统府发言人在当日下午3时44分发出的声明可以代表菲律宾官方对台湾方面的正式道歉,但其中指洪石成的死亡为“不幸、意外的罹难事件”,这样的叙述完全无法接受。菲律宾对事件的处理拖泥带水、避重就轻,对台湾方面提出的其它3项要求没有给予回应,不断拖延时间,台湾方面将持续对菲表示强烈谴责和抗议。

  对于此前已经实施的3项制裁措施进展,江宜桦指出,“劳委会”已经冻结菲劳来台申请作业,驻菲律宾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代表将于今晚返回台湾,驻台北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代表则将于16日搭机返回菲律宾。

  此外,台湾相关部门已指派人员组成对菲律宾制裁措施应变监督小组,密切监控制裁措施的实施。江宜桦还表示,不排除进一步加强制裁措施,直到菲律宾充分达成台湾当局的要求为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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