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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会计法”争议延烧 马英九道歉并提出复议

2013年06月07日 17: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6月7日电 (记者 郑巧)针对“会计法”修法疏漏,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7日召开记者会向社会大众道歉,并指示行政机构向立法机构提出复议。这是马英九2008年执政以来,当局首次提出的复议案。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5月31日深夜,立法机构匆忙通过“会计法”修正案,将“特别费”除罪化的范围扩及学者和各级民意代表,并溯及既往。像前“立委”颜清标用“特别费”请人喝花酒都可获除罪。外界批评“民代除罪”是为了让颜清标等人不用坐牢,会对台湾的法治造成负面影响。

  外界还发现,修正条文适用对象原本应为“各大专院校教职员”,但通过的条文却是“各大专院校职员”,漏了一个“教”字,教授反而不在除罪化范围内。这一乌龙事件引发很大争议。

  马英九表示,包括民意代表等人员不当使用公款的除罪化,以及修法时法条漏字的疏误等,确实思考不周,包括行政团队、国民党立法机构党团以及他自己,都应该深自反省检讨。

  台湾行政机构发言人郑丽文7日表示,提出复议最重要的考虑是,修法对民代不当使用业务费的不予处罚标准与教授不同,教授有公款公用、公款私用的分别,换句话说,公款私用还是要负刑事责任,民意代表却没有区分。不同身份有不同处罚标准,违反平等原则之余,未来施行会有窒碍难行之处。

  国民党和各在野党都参与了此次“会计法”修法过程。引发争议后,台联党党团总召林世嘉第一时间辞职;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更被视为此次修法的罪魁祸首,党内有声音要求柯建铭辞去“总召”,还呼吁开除其不分区“立委”职务。

  面对各界压力,民进党主席苏贞昌6日曾鞠躬致歉,7日则表示,“会计法”修法的疏漏必须补救,公款私用不能除罪,会全力支持复议案。

  据悉,台湾行政机构将在10日上午召开临时院会完成复议程序,并且呈请马英九核可,处于休会期间的立法机构则应该在七天内召开临时会,在开会后15天内做出决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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