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商务部谈两岸服贸协议:最大程度释放ECFA效益

2013年06月21日 17: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两岸两会21日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21日)就此发表谈话说,此协议是继两岸投保协议后签署的又一个ECFA后续单项协议,是两岸积极落实ECFA的成果体现,是对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内涵的又一次丰富和充实。

  沈丹阳指出,《协议》是双方协商团队依据ECFA第四条和GATS第五条,在平等互惠基础上,求同存异、积累共识的结果。它不仅涵盖了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要素,更具有鲜明的两岸特色。《协议》开放水平之高、涵盖面之广,在大陆已签署的类似协议中并不多见,充分体现了大陆对台湾同胞的诚意和善意。未来双方可根据发展需求,持续推进相互开放,不断提升两岸服务业整体水平。

  沈丹阳表示,《协议》的签署,为加快实现两岸服务贸易正常化、促进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做出了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对于扩展两岸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国际竞争力,深化两岸服务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扩大两岸民众的受惠面、增进两岸同胞福祉,推进两岸经济迈向一体化、共创两岸经济繁荣具有重要的指标性意义。

  沈丹阳同时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协议》落实工作,确保市场开放承诺切实惠及两岸同胞,最大程度地释放ECFA效益。今后,双方还将依据ECFA规定,继续推动货物贸易、争端解决两个单项协议的商谈进程,逐步完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促进两岸经济融合。   

【编辑:杜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