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为遏阻酒驾行为 台湾将祭出“连坐法”铁腕

2013年06月26日 10: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为遏阻酒驾行为,台湾当局将祭出“连坐法”铁腕!未来只要军公教人员酒驾,不仅个人罚责加重,直属长官也要接受连坐处分,面临记过等行政罚则。人事部门负责人黄富源表示,公务机关内员工酒驾,就是长官督导或宣教不周,应负起连带责任。

  事实上警政部门早已颁定驾车安全考核要点,规定警员勤务中酒驾,其直属主管应即调整为非主管,而酒驾涉公共危险罪的员警,列当年度年终考绩丙等重要参考,甚至连同饮酒警员,也会遭受惩处,可说是公务员中被要求最高的标准。

  台湾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25日主持治安会报实再度指出,防制酒驾除严格取缔、处罚外,世界各地区应有其它透过社会文化行为改变酒驾风气的方式,各部门应提出更好的构想,以有效防制酒驾。

  “公务员不得酒驾,只是最基本的要求!”黄富源表示,当公务员酒驾,代表所属长官督导不周,就应连带受罚,人事部门内部就此已有高度共识。他举例,倘若公家机关内的某一员工酒驾,未来科长就要连带处分;但有关连坐到哪一层级、罚则如何拟订,还要相关部会进一步讨论。

  黄富源强调,公务员必须注重形象,不酒驾只是最低标准的要求,因而当公务员酒驾,代表机关内部对酒驾宣教不足,长官被连带处分实属合理。他称,江宜桦已要求公务员酒驾必须“处以最严厉处分”,连坐法只是其中配套之一。

【编辑:郭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