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不实率逐年降 弊案难绝

2013年07月03日 11:27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如何让公职人员财产摊在“阳光”下?昨日,台湾监察机构举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施行20周年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对这一制度进行研讨,期许进一步改进措施,杜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流于“花架子”。

  台湾自1993年起公布实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并出台“施行细则”等配套法规,对申报人员、申报财产的范围和申报材料的公开程度都做了详细规定。这种申报并不限于申报者本人财产,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上述所有财产,也应一并申报。

  此外,为实现官员重大财产的公开化、透明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确定强制申报、强制公开、强制信托、强制作证等原则。

  昨日,台湾“监察院廉政委员会召集人”赵昌平报告表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自1993年实施迄今,完成财产审议查核件数为8609件,故意申报不实受罚件数达707件,连同申报逾期案件,罚款总额达到9244万元新台币;而故意申报不实比率,已从1993年的42%,逐年下降到2012年的3%。

  与会学者认为,运用网络实现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不仅可缩减申报流程,提高申报效率,方便申报者,还可以降低财产申报的人力成本,化解各界疑虑。(驻台记者 李向娟)

【编辑:杜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