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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台办与公安厅落实惠台便民措施

2013年07月12日 14: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7月10日,广西台办副主任李文到广西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走访,与相关负责人座谈,协调推进为在桂台胞换发、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和南宁市赴台个人游受理审批等多项惠台便民措施的实施。

  广西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表示,近年来,广西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实施了多项便利措施,台湾居民来桂十分便利,来往签注实行按需申领,来往签注有效期最长可达2年,居留签注有效期最长则可达5年。

  今年6月,公安部授权广西公安部门为在桂台胞换发、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此举将大大节省申请人的时间和成本,为台胞来桂投资、经商、旅游等活动提供便利。南宁、桂林机场口岸签证处可以受理、审批、签发一次有效台胞证、来往大陆签注,事先未办妥台胞证或签注需临时来大陆的台湾居民乘飞机到达南宁、桂林口岸后,可直接在机场口岸签证处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和签注,实现“落地签”。

  南宁市获批成为第三批赴台个人旅游试点城市,广西公安部门已全面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协同旅游部门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从8月28日起正式受理审批南宁市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申请。(中国台湾网广西台办通讯员 吴正勇)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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