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两岸联办司法实务研讨会 期许司法互助深度合作

2013年07月20日 19: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漳州7月20日电 (记者 孙贤迅)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峡两岸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共同主办的“2013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日在福建漳州举行。

  海峡两岸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马新岚呼吁,两岸在共同打击犯罪、强化司法互助上深度合作,更好地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

  马新岚提出三个期许:

  一是两岸司法界同仁齐心协力,进一步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共同加大依法惩治危害两岸经贸秩序、民众安全的犯罪力度。妥善审理两岸婚姻家庭、投资贸易等纠纷,不断健全两岸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等司法互助机制,完善落实便利民众诉讼的各项措施。

  二是两岸在密切人员往来、强化司法交流上深度合作。两岸司法界同仁秉持“两岸一家人”的理念,发挥司法思维习惯相似、司法话语体系相通、司法职业操守相同等有利因素,密切人员往来,加强对口交流、专业交流、实务交流和文化交流,推动两岸司法交流、人员往来向常态化、长效化发展。

  三是两岸在立足司法实务、强化司法研讨上深度合作。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入了巩固深化的新阶段,难得的机遇正展现在两岸中国人面前,同胞的梦想正交汇于这个不平凡的时代。”马新岚认为,进一步深化两岸司法交流合作,不仅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更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完)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