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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军事审判法”修正条文15日起实施

2013年08月13日 13: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13日正式刊登公报公布“军事审判法”修正条文,15日起实施。

  未来台湾现役军人在承平时期触犯“陆海空军刑法”,包括凌虐部属、阻挠部属陈情、杀人、性侵、窃盗等罪,都由一般司法机关处理。

  台湾“法务部”表示,台湾防务部门唯一军事监狱台南监狱目前收容人犯307人,其中适用第1阶段修法有250人在施行当天将移监,需出动大批人力戒护。

  台湾防务部门初步同意在修法施行当天,将动用全台湾“宪兵”支持移监人力、车辆,并计划在一天之内完成移监。

  此外,台“法务部”表示,修法施行当天,这11个监所对应的地方法院检察署将派检察官,对这250名人犯进行人别讯问后,办理入监手续。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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