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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东森集团掏空案 前总裁王令麟将入狱服刑

2013年08月14日 16: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力霸东森集团掏空案,台湾“最高法院”14日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判处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7个月、9个月、6个月及3年8月徒刑定案。

  王令麟被控东森国际公司内线交易部分,台湾“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是指台湾“最高法院”将原判决撤销,发回二审法院“更为审理”),其它定案部分,王令麟须入监服刑,但仍须由检察官声请订定应执行刑。

  王又曾家族等人涉嫌共同掏空力霸、东森集团旗下公司,包括力霸及嘉食化案、力华票券案、友联产险案、中华商银案、亚太固网案及东森案,台湾检方于2007年间将王令麟等100多人起诉。

  2006年12月29日,由于力霸企业集团旗舰企业“中国力霸股份有限公司”及“嘉新食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巨额亏损及负债,因而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企业重整,并于2007年1月4日公布此一消息,结果引发旗下中华商业银行爆发挤兑,当局下令接管中华商业银行,检调单位亦着手进行调查,进而发现该集团涉嫌大规模违法掏空及超贷,是为“力霸案”。

  前董事长王又曾在声请重整后2007年1月5日随即潜逃,目前因涉嫌掏空集团资产,而被当局列为通缉犯。而王又曾的两个儿子,同时为前力霸副董事长的王令台和王令一则先后遭到检方羁押获准。王又曾二房之子王令麟虽早已自创东森集团,但也受牵连。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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