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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老师诈称是神性侵12名女子 被判19年

2013年09月06日 10: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一名在学校社团担任指导老师的王姓男子,利用上课机会向学生宣扬“我是神”、“跟我发生性关系可救家人”等,陆续性侵12人名女子,又以建造教会为由向信徒诈财,法院依强制性交等罪判其有期徒刑19年定谳。

  王某自2002年起,利用到学校社团上课时向女学生称“我是神”、“跟我发生性关系可救家人”、“拒绝的话家人会死”等言语,诱骗学生与他发生性关系,陆续性侵、猥亵12名女子得逞。

  另外,王某还在台中等地区以筹募“建造教会”的款项为由,要求信徒捐钱,借此诈财,若是有人拒绝,王某则会威胁信徒“不爱主,家人性命会有危险”,但王某拿到信徒捐献的款项后,则是用来享乐。

  据了解,王某落网后还辩称是因女友身体不好,无法满足需求,才安排其他女子与他发生关系,并非以神之名欺骗女子。但对于王某的说法,法官并不采信,“最高法院”依强制性交、诈欺取财等罪,判处王某19年有期徒刑。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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