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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渔民“越界”捕鱼遭菲扣押 返台后又遭罚款

2013年09月13日 14: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13日电 台湾地区屏东恒春渔民蔡波“越区”捕鱼遭菲律宾拘留历劫归来后,得知因“越界”捕鱼屏东县府也将开罚,蔡波今天叫屈,恒春渔会也到场声援。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蔡波上午与恒春渔会理事长潘明坤等人在渔会召开记者会,30多名当地渔民也到场声援。

  屏东县府2005年7月公布“渔筏监理自治条例”,规定渔筏不得超过12海里作业,违者将处新台币3万至15万元。

  蔡波3日驾胶筏“蔡田号”在菲律宾巴丹岛附近作业,被菲国以“越界”捕渔扣押,被菲方处行政裁罚5万美元后,人船获释12日返台。由于蔡波也触犯“渔筏监理自治条例”,屏东县府将予以开罚。

  蔡波为此叫屈,他说,12海里内捕捞渔获太少,他被迫往更远海域作业,因而被菲扣留,罚了5万美元,返台后还要缴罚款,叫他情何以堪。

  潘明坤表示,12海里内近海渔群日渐枯竭,台军及中山研究院在恒春沿岸练靶、试武器、军演实弹次数不下30次,境内鱼儿“死的死,吓逃的逃”,鱼群枯竭雪上加霜,县府这条捕捞禁令早已不合时宜,也很不合理,简直是扼杀渔民生计的恶法。

  他呼吁,军方要顾念渔民生计,不要老是“跑来这里打炮”。

  蔡波的工作常常需要潜水,他平日潜水发现多处恒春沿岸海底留有台军在当地实弹演习的未爆弹,威胁附近作业渔民及潜水游客安全。

  他希望,军方能正视解决,同时提醒渔民及游客注意。

  屏东县府渔业科则说,将向军方反映渔民心声,并研议检讨现行“渔筏自治条例”。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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