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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院裁定王金平所提假处分 选务部门没意见

2013年09月13日 17: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台当局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得继续行使党员权利,选务部门副负责人刘义周今天(13日)表示,,选务部门工作已完成,没有意见。

  他表示,对台当局“中选会”而言,受影响的部分将是“立法院”可能没有回函,接下来的公告递补工作无法进行。

  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假处分案,国民党委任律师陈明今天收到裁定书后对外表示,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裁定,在确认党籍诉讼判决前,王金平得继续行使国民党党员权利。

  刘义周下午受访对此表示,“中选会”没有意见,因为“中选会”的工作已经完成,将收到的王金平党籍丧失证明书,以电子公文发函给“立法院”注销“立委”名籍,之后就是王金平与国民党之间的民事诉讼问题。

  “中选会”表示,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3条规定,收到党籍丧失证明书,须发函给“立法院”注销“立委”名籍,并等“立法院”回函送达15天内,公告递补名单;不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立法院”在多久时间内一定要回函。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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