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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特侦组回应监听检察官:于法有据

2013年09月26日 08: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于25日下午在“立法院”接受质询时,提到监听情形,他首度公开证实特侦组有监听台高检检察官林秀涛。特侦组后来也发布声明,强调这是“于法有据”,监听林秀涛的通讯监察译文,也在14日并同相关卷证函报“法务部”,交付个案评鉴。

  在“立院”接受质询时,黄世铭说特侦组自己发动的监听,在2013年1月到4月只申请74张,法院驳回2张。提到是否有监听林秀涛,黄世铭也承认有,而且还是同一个监听案,指的就是柯建铭案。

  特侦组25日晚间发布新闻稿,内容针对侦办台湾高等法院法官贪污案,在侦查中发现“立委”柯建铭涉及关说(说情)案,并有款项流入帐户,怀疑柯建铭可能涉有贪污罪嫌,才依照规定向台北地院声请核发通讯监察书,从5月16日开始监听。

  特侦组表示,在监听柯建铭期间,他们意外发现前“法务部长”曾勇夫及台“高检”检察长陈守煌疑似接受“立法院长”王金平及柯建铭关说,指示林秀涛不要对柯建铭的电通案进行上诉,导致柯建铭电通案全案无罪定谳。

  针对陈守煌认为特侦组监听林秀涛是违法监听证人的指控,特侦组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就被告本人之案件调查共同被告时,该共同被告准用有关人证之规定”,林秀涛可以说是柯建铭案的共同被告。但特侦组在8月31日为了厘清案情,才以证人身份传唤林秀涛,并没有违法监听。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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