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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机构档案销毁案 “监委”:监察机构没认错

2013年10月08日 16: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监察机构会议今天(8日)通过“监委”李复甸、马以工所提监察机构档案销毁案调查报告。李复甸说,他觉得监察机构“没有认错”。

  “监委”调查报告也提及“监察院”过去调查“党产案”的资料保存。李复甸说,存档有162个卷宗,档卷内容虽然看不出有特别增减,但卷宗的卷面、卷次都被用白漆涂掉,重新更改,“证明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监察院”7月4日通过“监委”李复甸、马以工提案,弹劾“监察院”秘书长陈丰义,“监委”认为,陈丰义未依档案法销毁档案,严重违法失职。

  李复甸说,弹劾案通过后,他与马以工9月初提调查报告,“监察院”9月通过调查报告,依惯例,委员会通过报告后就可对外公开,查案“监委”考虑到此案牵涉“监察院”,一方面也尊重“院会”,所以将此案提交“院会”讨论。

  他说,这份调查报告,“监察院”“院会”迟至今天才通过备查,是因为“监察院”行政单位的干扰所致;他说,人不可能不犯错,犯错要晓得检讨改正,但他的感觉是“监察院”内部对这些内容“没有认错”。

  李复甸指出,陈丰义被弹劾,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但公惩会却以此案有他案正在侦查为由,停止审议,他与马以工认为停止审议的作为“极不妥当”,想提合议意见给公惩会,希望公惩会“继续审查”,但他与马以工的意见也被“监察院”延搁。

  李复甸说,这届“监委”任期只到明年7月底,而法院侦查诉讼可能好几年都打不完,弹劾案原本就是要追究行政责任,拖过10个月,公惩会对陈丰义的惩处就毫无意义了。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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