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移民署”:已依各类情况 助越南配偶返原国籍
2013年11月08日 09:45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内政部”“移民署长”谢立功表示,依现行规定,外配在取得台籍后,五年内包括假结婚在内,不能有不良犯罪纪录,否则将取消归化条件,回复归化前国籍;越配的情形较特殊,一旦被取消国籍,想回归原母国国籍有困难,但“移民署”均已依各类情况,协助越配回返原国籍。
“内政部次长”萧家淇也说,有关越配因违反“国籍法”19条规定,被取消归化条件,回不去原母国国籍,马办人权委员会也曾关切,提出讨论过,“内政部”“移民署”已尽力和越南方面协调。据了解,越南官方态度已有改变,愿意协助让越配的“国籍人球”问题获得解决。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