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举办“收养月” 倡导去除收养家庭标签

2013年11月18日 15: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儿福联盟(儿盟)18日回应“收养月”举办“法院收养体验”活动。儿盟表示,活动目的在于去除收养家庭被标签化,并提升民众对收养家庭的正向观感,让被收养的孩子能在友善环境中成长。

  这项名为“只要有爱,我们就是一家人”活动在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举行,并有亲子闯关活动。

  “收养月”最早源于美国,希望透过活动推广收、出养理念,儿盟于2011年回应,已连3年办活动。

  来自台南的赖家和云林的唐家分享自身经验,他们在孩子还小时就告知孩子身世,替他们做心理建设。其中,赖家为收养儿子还举家搬迁,到新环境生活,以防儿子在小区被指指点点。

  唐家则是排湾族家庭,唐太太因不孕又因身体状况无法接受手术,因而找上儿盟收养一名布农族女孩,现年3岁。由于她是名早产儿,身体状况多,加上唐太太远在南投县工作,天天通勤往返照顾女儿甘之如饴。

  “她是我家的天使”,唐姓夫妇回想一年多前去认养女儿时看一眼就爱上她,女儿也从小接受“我有3个妈妈”的事实,一个生母、一个寄养妈妈及现在的妈妈。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院长陈美燕说,收养孩子最重要就是要让孩子感受到视如己出的爱,这也是法官裁定收养官司取舍的重点。

【编辑:李靥】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