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艺人公开性行为遭起诉 二度出庭
陈子强(右)和傅天颖。(合成图)
中新网12月20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现年38岁的台湾艺人傅天颖(本名李中琴)涉嫌在今年7月1日凌晨,和一名现年46岁从事房屋中介的全姓男子,酒后在新北市中和“四号公园”公然进行性行为,还对事后到场处理的警察有言语和肢体冲突;全案经新北地检署侦结起诉后,两人在今(20日)上午10点第二度到新北地方法院出庭应讯。
虽然案发后,傅天颖和全姓男子双方都对案情矢口否认,但新北地检署检察官经调查后仍旧依据到场处理警察和目击证人证词,还是在侦结后依公然猥亵等罪嫌起诉。对于傅天颖所涉“活春宫”一案,有资深刑案律师陈宏彬表示,该案能否成罪关键主要在于是否引起旁人“不舒服、羞耻感”,就目前看来,成罪的机率相当高。
而就目前媒体消息所知,全案系因路人发现而通报警方所查获,傅天颖和全男要想说服法官相信没有相关犯行恐怕并不容易。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