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客车司机不慎将闯红灯男子撞成植物人被判缓刑

2014年02月12日 14: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孙姓大客车驾驶开车时不慎把闯红灯的王姓男子撞成植物人,法院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确定。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12日公布的判决书,孙姓男子于2012年6月间,开大客车在台北市复兴南路2段行驶,他开车至复兴南路2段与和平东路2段路口,于左转和平东路2段时,不慎撞击闯红灯的王姓男子,使王男至今仍呈现持续性植物人的重伤害状态。

  孙姓男子于法院审理时,矢口否认有过失伤害犯行,主张大客车有一定的视觉死角,他并非故意不让行人优先通行。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孙姓男子驾驶方向虽为绿灯,但仍应注意车前状况,大型客车车身较高,视线死角较多,更应提高警觉;但孙男竟疏忽未注意,擦撞被害人;经台北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结果,也认定孙男不暂停让行人先行为肇事原因。

  法院一审虽认定被害人也有闯红灯的过失,仍依业务过失致重伤害罪判处孙男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高院审酌孙男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调解,同意赔偿新台币457.2000万元(新台币),予以缓刑2年确定。.

【编辑:丁文蕾】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