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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方面:大陆学生纳台湾健保需修“两岸条例”

2014年02月13日 09: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13日电 国台办主任张志军和台湾方面陆委会负责人王郁琦11日在南京会面,达成积极共识,包括妥善解决在对方高校及科研院所就读学生医保等待遇问题。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健康保险部门表示,要先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使大陆学生依法取得“居留证”,即可纳入台湾的健康保险。

  台湾健康保险部门官员刘林义说,陆生纳健保,必须要修改“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2条,让在台陆生由短期“停留”身份,变更为长期“居留”身份,只要陆生能取得居留证,就能纳入健保。

  刘林义说,现有2万到3万名在台陆生,限于停留身份,没有健保,只好购买商业保险或加入学生保险。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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