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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骑自行车 台花莲警方对其罚款300元台币

2014年02月17日 10: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花莲县警察局16日表示,曾姓男子酒后骑乘自行车与摩托车发生擦撞,警方依慢车规定,开罚新台币300元。

  花莲县警察局吉安分局表示,曾姓男子于1月18日晚上骑乘自行车与骑乘摩托车的彭姓男子发生擦撞,两人都摔倒在地,且2人手脚均有多处擦伤送医救治。

  事后警方查出发生车祸时,双方都喝了酒,日前除了将骑乘摩托车的彭姓男子依涉嫌公共危险罪函送法办外,同时也对曾姓男子开出花莲今年首件酒后骑乘自行车的罚单。

  吉安警分局表示,自行车在台湾属于慢车的一种,酒后骑乘自行车上路同样是违规行为;如果发生车祸,也要负起相关的肇事责任,民众不可轻忽。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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