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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女游客挨打 台观光部门称是否低价团引起待查

2014年08月01日 11: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日电 7月30日晚间,一名随旅行团赴台的大陆女游客,在台东县知本温泉区被台湾旅行社司机殴打。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旁观民众指是因这位大陆客没到指定商店购物,司机不满没抽佣金,究竟是否是低价团“引燃”,台湾“观光局”还要查明。

  该旅行团八天七夜,从河南出发,团费是三千八百人民币(约台币一万八千多元)。据业者透露,华北、华中出发的旅行团,四千至五千元人民币是正常价,三千五百到四千元则是每晚都安排购物行程的便宜团。

  “观光局”表示,陈姓女陆客7月26日参团来台,到台湾由世通旅行社接待,但陈某一入台就频频要求脱团,自己去拜访友人。依规定,陆客脱团时间只能占全程的三分之一,还需提供在台朋友的联络电话、返台时间,“观光局”说,陈某不配合,双方种下不快。

  “观光局”表示,五天来,陈某的台湾男性朋友一路开车跟随游览车,导游、司机对此感到困扰,第五天晚上一行人下榻知本的饭店,导游向其他旅行团的司机大吐苦水,刚好被陈某听到,因此跟司机爆发口角,司机出手殴打陈某,陈某愤而对两名司机提出伤害告诉。

  “观光局副局长”张锡聪说,将调查低团费及购物行程操作,是否是纠纷主因;不过殴打陈某的两名司机,不是载她的司机,因抽佣不成心生怨恨的机率不大。

  “观光局”业务组长赖炳荣说,已责令旅行社及导游说明,导游有维护旅客安全之责,没保护旅客导致受伤,依据“导游人员管理规则”及“发展观光条例”,可裁罚六千至一万五千元新台币的罚款,最重可处暂停接团。司机殴打构成刑责,已到警局作笔录,并请“公路总局”依“运输业管理规则”查处。

  至于承接的世通旅行社,没第一时间通报“观光局”,若查明有疏失,可处一万元至五万元新台币的罚款并处违规记点。

  世通旅行社回应,导游多次告诫陈某不能擅自行动,当天陈某执意脱团,导游、司机用闽南话劝阻,但陈某嚷着“讲什么、听不懂、你闭嘴”等话,还踢司机一脚,才爆发纠纷。该团不是强迫购物的低价团,司机年资一年半、有合格证照,为何动粗还要查明。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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