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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馊水油”处罚不痛不痒 难以儆效尤

2014年10月08日 10:5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岛内“地沟油事件”中,富味乡公司涉嫌掺杂低价油,彰化地方法院一审判该公司负责人,对其处罚被媒体评为“不痛不痒”。香港《大公报》今日发表评论指出,富味乡负责人在犯行曝光后仍砌词掩饰,毫无反省悔改之意,如今又获“轻判”,岂不是助长其气焰?如此“不痛不痒”的刑罚又怎能阻吓“效尤者”?

  评论摘编如下:

  岛内早前爆发“地沟油事件”,再次重创台湾“小吃天堂”的声誉。台当局言之凿凿,声言要严惩炮制黑心食品的不法厂商,但言犹在耳,富味乡公司涉嫌掺杂低价油,彰化地方法院一审判该公司负责人陈氏兄弟有期徒刑1年4月,缓刑2年,换言之,无须即时入狱。两名负责人个人分别被处以2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罚款,富味乡公司则被罚500万元,但该公司不法所得超过3亿元,这意味着除了缴交共5500万元的罚款,陈氏兄弟和富味乡公司共有2亿多元的“盈利”。如此“不痛不痒”的刑罚又怎能阻吓“效尤者”?

  去年“黑心油风波”在台湾闹得沸沸扬扬。岛内卫生部门发现,知名制油商大统长基公司在橄榄油、花生油等食用油中加入低价的色拉油、棉籽油、香精、工业铜叶绿素等。棉籽油每公斤成本才20元,成本不到橄榄油的五分之一,但大统长基却标示高级纯橄榄油,欺骗消费者。更令人震惊的是,该厂商在7年前就开始使用这种不法手段混制食用油。而另一家以制造芝麻油著称的制油商富味乡也被揭发在芝麻油中掺杂了低价的棉籽油,甚至混掺的比例还高于大统长基。据当时台湾卫生部门抽查的富味乡24款油品中,除芝麻香油及编号“香P190”两款油品含3成棉籽油外,其余都达5成左右。提炼自棉花籽的棉籽油若没有被精制,对人类的生殖系统有极大的损害。岛内舆论直斥这些“黑心油品”无异于“杀精毁卵”,让台湾民众断子绝孙。

  由于混杂了大量的低价棉籽油,富味乡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利润迅速提高。据说,食用油行业的毛利率一般约5%,但2012年富味乡的毛利率已上升至18%。检察机关查出,富味乡的不法行径也长达7年。换言之,其制造销售掺伪、假冒油品数量难以估算,上当受骗的消费者不计其数。而且富味乡负责人在犯行曝光后仍砌词掩饰,毫无反省悔改之意,如今又获“轻判”,岂不是助长其气焰?同样是混杂低价油的大统长基公司负责人被判12年有期徒刑,但富味乡两名负责人却被缓刑,反差之巨大,难怪岛内舆论哗然。检察机关也已决定上诉富味乡一案。

  这些年岛内频频发生食安事件,台当局也不断提高相关刑罚:去年“毒淀粉”事件后,业者倘若添加未经核可的添加物,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黑心油事件”后,业者如果掺伪、假冒、添加未经核可的添加物,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地沟油事件”后,刑期增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犯行严重的不法业者最后获轻判,难免让人觉得“节节上升”的罚则不过是“纸老虎”罢了,与台当局打击黑心食品的决心可谓背道而驰。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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