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到车震又上宾馆 台湾男子判赔妻子40万台币
2014年10月21日 15:32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陈姓男子结婚后,与不明女子到停车场“车震”,被林姓妻子找的征信社拍下,征信社也拍到陈带黄姓女子上宾馆,林女向陈及黄女提告求偿;新北地院认定陈确实有与妻子以外的女人发生性行为,今天判决陈应赔偿40万元(新台币,下同),至于黄女则是在陈的误导下,以为他已经离婚才交往,不用赔偿。
均有正职工作的陈姓男子与林姓妻子在2011年结婚,但林妇婚后不久就发现丈夫时常拈花惹草,有不明电话、简讯;前年12月,林妇委托的征信社人员拍到陈跟不明女子在停车场“车震”,去年9月,林妇更与警方破门在旅馆抓到陈与黄姓女子发生性行为,除了提告求偿,也已提出离婚诉讼。
【编辑:朱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