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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去年办结涉台案2217件

2015年01月30日 17: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福州1月30日电 (余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30日在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表示,加强和创新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凸显福建对台独特优势。

  马新岚向此次会议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福建法院共办结涉台案件2217件;办理两岸司法互助案件4597件,同比上升26.43%,增幅比2013年的26.03%略有上升。

  马新岚对此称,“促进闽台深度融合。”

  涉台司法互助方面,福建走在大陆前列。在去年6月大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15起涉台司法互助典型案例中,福建就有5个案例入选。

  去年7月,第六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在福州成功举办,就“两岸司法互助协议执行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两岸投资保护协议执行中的司法保障问题”展开深入交流。马新岚指出,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已成为两岸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的平台、协商司法合作事务的窗口、密切司法联系与人员往来的桥梁。

  去年,88名台胞被选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而涉台案件调解员,则由一批熟悉两岸政策法律、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的台籍人士担任。

  在新一轮司法品牌创建中,厦门法院完善涉台案件集中管辖,漳州法院拓宽涉台司法互助领域。福建大力加强涉台司法,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肯定。

  马新岚表示,福建将密切跟进加快发展的行动计划和自贸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和创新涉台、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工作,强化司法服务保障。

  此外,福建检察机关积极服务平潭开放开发及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加强与台湾司法机关在赃证移交、调查取证等协作,探索建立与台湾检察官及法律界人士常态化交流机制。去年,厦门市检察机关建立大陆首个涉台案件检察室,集中办理该市涉台案件;泉州市检察机关探索与台湾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调查取证司法协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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