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重开羁押庭 裁定顶新前董事长魏应充3亿交保
彰化地方法院3日上午就前顶新制油负责人魏应充(前中)等4人重开羁押庭,检方质疑魏应充等人在证人未完全讯毕前交保恐串证。(图:台湾“中央社”/记者吴哲豪 摄)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顶新制油公司董事长魏应充1亿元(新台币,下同)交保遭台中高分院驳回。彰化地方法院3日重开羁押庭,法官裁定魏应充以3亿元交保。
去年10月,台湾彰化地检署查出顶新制油公司以低价饲料油制成食用油,怀疑顶新制油前董事长魏应充知情,传唤其到案并以涉嫌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诈欺取财等罪名,有串证、逃亡之虞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魏应充等人遭彰化地方法院裁定交保及限制住居,彰化地检署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认为地方法院交保尚嫌武断,决定发回更裁。
彰化地方法院3日重开羁押庭,法官重新裁定魏应充以3亿元交保,可回家过年。至于同案另3名被告,前顶新制油公司代理董事长陈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前顶新制油公司总经理常梅峰仍以500万元交保,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