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积极推动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
中新网2月11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根据ECFA的有关规定,大陆和台湾积极推动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
有记者提问,台湾方面已经核准了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在台设立办事处的申请,请发言人予以证实。此外请您介绍一下目前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的最新进展情况。
马晓光表示,根据ECFA的有关规定,双方积极推动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首批大陆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已经在台北设立了办事处,台湾贸易中心也在上海、北京等6个城市设立了6家代表处。
马晓光说,作为第二批,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工会苏州(昆山)代表处于2014年7月正式挂牌,东莞代表处也正在加紧办理审批手续,同时,大陆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在台设立办事处,也于今年1月23日获得核准,我们预祝这两家机构今年顺利完成挂牌,开始运作,为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