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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剂后的思考:需完善酒行业独立标准体系

2012年12月14日 09:38 来源:华夏酒报 参与互动(0)

  危机来临,最让人信服的做法莫过于以诚待人、以质示人、以行服人。

  11月24日上午,来自北京、上海等国内2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来到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现场监督查看洋河在白酒生产过程中究竟有无沾染“塑化剂”的可能。

   这是行业爆出“塑化剂”问题之后,为数不多的敢于站出来回应大众的质疑、确保自身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之一。

   洋河股份表示,只有瓶盖是塑料的,且是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食品级包装材料。欢迎新闻媒体来洋河股份现场监督,公司保证生产全流程透明开放!

   泸州老窖集团董事局主席谢明也表示,泸州老窖采用“泥窖发酵、陶罐储存、宣纸封口”的古法技艺,结合现代不锈钢灌装生产线,避免了酒体同塑料制品的接触,防止了塑化剂污染。

   虽然行业领军企业主动与塑化剂“划清界限”,但显然,这种“亡羊补牢”式的做法无法从根本上快速消除消费者们的困惑和疑虑,而随着“塑化剂”问题而来的行业信任危机也结结实实地让这个日益工业化的传统行业“闪了一下腰”。

   从“勾兑门”到“塑化剂”事件,每一次个体企业面临的打击,最终都会波及到整个行业。尽管,这背后不排除有黑手在“做空白酒行业”,关键在于,如何斩断幕后黑手,不授他人以把柄?

   毫无疑问,从根本上解决危机的办法就是尽快完善酒行业独立的标准体系。建立一套成熟有效遍及行业内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产业链的一整套标准细则,使之成为行业内所有企业的“行为准则”,达不到标准就必然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甚至将之逐出行业体系。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报告显示,50度酒鬼酒样品DBP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并没有涉及到是否超标的问题。理由很简单,因为酒业没有明确的塑化剂标准体系。

   部分媒体片面认为酒鬼酒塑化剂超标,依据的是2011年6月卫生部签发的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这份文件规定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mg/kg,酒鬼酒超标260%的结论均由此而来。

   问题是这份“函”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对企业并无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因此酒鬼酒公司觉得冤枉,也不是全无道理,而相关媒体在超标问题的报道上显然也是“证据不足”。毕竟,我国暂未出台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不过标准已在制定中。

   事实证明,没有标准或者标准的模糊不清在阻碍酒业的向前发展,甚至还为一些做空机构创造了“机会”。

   比如年份酒标准的缺失。迄今为止,消费者对年份酒的识别也只能靠感官或者价格来判断,而年份酒的原料、工艺和年份标注等方面至今还是一团乱麻。此外,还有白酒收藏标准的确定问题。在国际上,伦敦国际红酒交易所针对不同品种和品系的红酒,会公布相应的价值标准,作为投资者的参考。而中国白酒市场的收藏热也是兴起不久,白酒类拍卖市场也才初具雏形,标准体系亟待完善。

   标准滞后的背后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程序工作,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

   如果酒业标准不尽快制定完善并切实运用到实践中,“漏洞”频出的结果就是授做空机构以把柄而再次祸及行业。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要扎扎实实去做详细的基础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完善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

【编辑:刘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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