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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人还逃逸驾驶员陈某要负刑责

2013年01月15日 09:54 来源:重庆日报 参与互动(0)

  保险杠上一道明显的撞击凹痕,打开车窗,一股酒气迎面飘来……1月13日晚,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设卡检查,拦获一辆刚刚撞伤行人的红色比亚迪轿车,酒驾肇事逃逸的驾驶员陈某被逮个正着。

  当晚10点多钟,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木洞公路巡逻大队民警在杨家洞路段设卡盘查,民警挨个拦停过往车辆,逐一观察询问,没有发现有驾驶员酒后驾车。

  不一会儿,一辆红色比亚迪轿车驶来,见这辆车的前保险杠有一道凹痕,像是撞击留下的痕迹。民警示意停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盘查。驾车的是一名男子,顿时神色十分慌张。民警示意打开车窗,一股酒气迎面飘来。

  民警立即让该男子熄火下车,接受酒精检测。检测仪器上显示63mg/100ml,达到酒后驾车标准。民警随即将该男子控制住,并向指挥中心上报情况。

  此时,指挥中心告知,就在10分钟前,一辆红色比亚迪轿车在接龙至姜家路段,将一名过路男子撞倒在地,驾驶员没有停车,一脚油门便从现场逃逸了。民警核实车牌号,证实正是刚刚拦下的这辆车。

  当晚,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连夜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现已确认驾驶员陈某系这起事故的酒驾肇事逃逸嫌疑人。据办案民警介绍,陈某是一名做手机生意的小老板,当晚他约客户吃饭谈生意喝了点白酒。陈某心想休息一会儿再开车回家应该没事,没想到在路上撞了人,因害怕受到处罚,便心存侥幸地选择了逃逸。

  目前,伤者已送往医院留院观察,伤势无大碍。警方对陈某的酒驾行为作出了扣12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于他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司法机关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陈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他将面临3—7年的监狱生活。

  警方负责人表示,新交规出台后,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所减少,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陈某在这起事故中一错再错,咎由自取。如果他在撞伤人后没有选择逃逸,只会受到行政处罚,不会背负刑事责任。

【编辑: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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