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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倡议:醉酒时不燃放烟花爆竹

2013年01月21日 14:0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嘭!一声巨大的爆竹声,屋里的孩子被吓得哇哇直哭,屋外的汽车、电动车警报声不断……这是1月20日下午,北京市东城区地坛西门外LED显示屏上放映的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片的画面。200多名群众看着宣传片交头接耳评议着。

  今天,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北京市公安局将活动主会场设在地坛西门外。北京16个区县公安机关同时举行形式各异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活动。

  14时30分,活动尚未开始,便有不少附近居民围拢在一起,有的在看宣传手册,有的在看宣传片。

  14时45分,活动正式开始。东城区政府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发言说,东城区连续两年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希望广大群众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在春节前,将屋前屋后的可燃物清理干净。

  “坚决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燃放合法的烟花爆竹。不在醉酒时燃放,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非法制造和销售的烟花爆竹。”和平里街道居民代表宋国华倡议,大家在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时,应该本着适可而止的心态,提倡减少燃放量,做一个积极践行“少燃放一挂鞭炮,多一份清新空气”的文明市民。

  “这次活动,通过提问、问答、咨询的方式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让群众充分了解北京市对于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燃放的常识。同时,向群众发放一些宣传材料,加深群众对于烟花爆竹的理解。”北京市治安总队危险物品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杨玉国介绍说。

  杨玉国告诉记者,今年北京市一方面加大了对非法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去年5月以来共查处14000余箱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力争通过宣传让市民知道如何购买正规烟花爆竹,以及正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安全。

  据了解,今年北京市场允许出售的烟花爆竹只有“燕龙”、“熊猫”和“浏花”3种品牌。群众可以在网上查询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与区域。

  对于不按照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杨玉国表示,不鼓励在春节期间采取严厉处罚措施,但如果出现违法行为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肯定会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平安是每个家庭的最大希望。回去后,我要把今天学习到的安全燃放知识告诉给身边的群众。”附近居民王静艳说。

【编辑:刘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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