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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服务费离谱 12元的酒收20元的开瓶费

2013年02月22日 08:4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我买的两瓶二锅头才12元钱,餐馆却收我20元的服务费,不过那也比我在餐馆买酒要便宜。”昨晚,高先生和朋友在双井桥东南角的双流老妈兔头餐馆就餐时,因为自带了两瓶白酒,被服务员要求收取20元的开瓶费。

  “先生您好,我们这儿是谢绝自带酒水的,其他顾客自带的酒水都帮他们暂时存起来了。您这都已经打开饮用了,我们得收您20元的服务费。”这位服务员表示,收服务费是经理的要求,随后,她给高先生拿来了一张顾客确认单,并让高先生在上面签字。

  “不让自带酒水不就是霸王条款吗,怎么现在还是这样。签了字了就等于我认同这个服务费了吧。”面对高先生的质疑,服务员只是回以微笑。考虑到和朋友在一起吃饭,为了不破坏心情,高先生在确认书上签了字。确认单上标注了服务费为20元/瓶。“不过还好他就看到我们喝自带酒水的时候,第一瓶酒喝完了,要不然估计得收40元了。”本报讯(记者轩燕龙)

【编辑:刘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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