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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奕、霍思燕法院再"战" 原告未"狮子大开口"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3月31日 11:49 来源:东南快报 参与互动(0)
黄奕

  去年下半年,演艺圈两名女明星在微博上展开的“口水战”引起众多网民围观,并引发对双方感情纠纷的种种传言。据报道,前天上午,黄奕正式向上海静安区法院提交诉状,状告霍思燕名誉侵权。据悉,静安区法院已立案,但霍思燕方对此提出管辖异议的申请。

  黄奕的起诉状中称,她和霍思燕均为影视演员,但双方很少接触。让她想不到的是,霍思燕连续3天发表了3篇微博,用暗示影射的方式贬损自己。特别是2011年10月18日的微博还直接给出了“@黄奕”的指向,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和贬损,各大知名媒体均以“霍思燕黄奕骂战”等类似标题开专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事发后,黄奕表示自己曾委托律师发函给霍思燕,要求霍思燕删除相关微博,向自己赔礼道歉,但是霍思燕对外称未收到律师函并拒绝了自己的要求。为此,黄奕状告到法院,要求霍思燕停止对自己名誉权的侵害,将留存于霍思燕新浪微博的3篇对自己不利的微博内容删除;向自己赔礼道歉,道歉内容在新浪微博刊载;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昨日霍思燕方面则回应,暂时不知道此事,会交给律师处理。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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