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音乐人集体抵制著作权法草案:必须删除,没商量

2012年04月13日 16:19 来源:大连晚报 参与互动(0)

  上月底,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之后,引起了不少音乐人的强烈不满。日前,在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的共同组织下,针对该“修改草案”涉及音乐行业的部分条款召开了记者通气会。现场由宋柯主持,刘欢、卢中强、小柯、张亚东以及各个唱片公司代表出席。大家联合发表对于46、48、60、69、70等有关条款的修改意见,并表示将通过相关渠道和组织反映行业心声,把最终修改意见汇总递交修法机构。

  刘欢称如果该草案正式实施,将对音乐行业造成巨大影响,“甚至会造成灭顶之灾”。小柯坦言来参会前一夜没睡,因为自己从小学音乐,决定一辈子和音乐在一起。这个草案一旦“转正”,自己也不知道未来的路怎么走。“写歌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东西,真的是需要没日没夜用生命换取的创作。”鸟人唱片总经理周亚平激动地表示:与之前引发争议的46条相比,关于“依照合同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酬”的新70条更加危险。“必须删除,没有商量。如果不删除,唱工委旗下所有唱片公司集体退会(音著协)”。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